国家艺术基金项目 传承与创造:敦煌美术创作人才培养项目召开第一次小组会议

更新时间:2016-04-11点击次数:146

       
        敦煌,是历史文化名城,美术遗产丰富。以莫高窟为代表的敦煌石窟艺术是世界文化遗产,是中国美术史的重要篇章,被称为“沙漠里的世界美术博物馆”。敦煌石窟艺术完整系統地保留了中国古代美术尤其是佛教艺术的发展脉络,对于中国美术的传承和创新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
        由西北师范大学为申报主体的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的实施项目《传承与创造:敦煌美术创作人才培养》近期开始招收研修学员。项目将以文化考察、理论讲座、临摹写生、创作实践、展览研讨等形式开展敦煌艺术的学习。是首次集中化、规模化的对艺术家进行系统的敦煌艺术创作教学,项目组聘请敦煌研究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等专家学者授课指导,并依照高层次、小批量的原则,以具体创作任务为目标,形成从理论到实践、从认识到提高、从观摩到创作这样一个完整的艺术历程,使“传承与创造”这个主题得以充分展现。
        招收对象:面向全国招收具有一定创作水平的绘画专业作者共计20人,主要专业方向为中国画/岩彩画、油画、综合材料。各省市文化厅艺术管理机构、美术家协会、画院、各美术(艺术)学院及相关机构和学校博、硕士导师均可推荐学员。
研修时间:
2016年4月10日至2016年5月10日  学习考察 
地点:敦煌市
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6月10日  创作写生
地点:敦煌市
2016年10月中旬  结业展及研讨。
地点:兰州市
参加研修学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注意填写创作经历/风格特色和创作作品的参展情况)连同本人创作作品照片6——8幅(10寸彩色照片,并在背面注明作者和作品基本信息)于2016年1月15日前以快递方式寄达:甘肃省敦煌市 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 高军德 丁海强  收 邮编:734000  电话:09378858611 ,请注明为基金项目报名材料。
申请材料由项目专家择优遴选后报国家艺术基金核准后录取并通知入选人,限于条件,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特别提示:参加研修的学员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习、完成创作任务、参加作品展览研讨,录取者应与项目组签订协议保证学习过程的完整。项目组将按国家艺术基金有关规定提供往返差旅费、学习期间的食宿和学习材料等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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