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在我院401教室举行了甘肃省“三好学生”答辩会,参加答辩的学生有六名,由我院副院长罗春及部分教师担任评委,各班派前五名同学到现场观摩学习。 
学生通过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所获荣誉等方面进行答辩。评委老师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来自2015级旅游管理班的闫亚祺同学获得了本次省级“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是给予优秀学生的一种荣誉称号,同时也激励同学们在各方面都树立标杆,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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